廣電總局李嵐 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催化劑與剎車閥并行不悖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副局長李嵐近期就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傳播秩序發表觀點,強調“既要有催化劑,也要有剎車閥”。這一論述深刻揭示了在新媒體時代,促進信息傳播健康有序發展的辯證思維與實踐路徑。
所謂“催化劑”,意指激發行業活力、鼓勵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與良好生態。在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領域,這體現在支持主流媒體與持證機構利用新技術、新平臺,生產與傳播高質量、正能量的新聞內容,豐富信息供給,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高品質的信息需求。鼓勵技術創新與業態創新,推動媒體深度融合,提升傳播效率與影響力,讓黨的聲音傳得更開、傳得更廣、傳得更深入。這如同為行業引擎注入高效燃料,驅動其在正確軌道上加速前行。
而“剎車閥”,則代表著必要的規范、管理與約束機制。互聯網信息傳播具有速度快、范圍廣、互動性強等特點,但也伴生著信息失真、謠言蔓延、價值導向偏差、侵害權益等諸多亂象。因此,必須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明確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嚴格準入與日常監管,強化內容審核,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有效防范化解風險,維護清朗的網絡空間。這好比為疾馳的車輛配備靈敏可靠的制動系統,確保其行穩致遠,不偏離航向。
催化劑與剎車閥并非相互對立,而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統一體。只講催化,缺乏規范,可能導致行業發展失序,損害公共利益與國家安全;只重剎車,忽視發展,則會抑制創新活力,難以適應時代要求與競爭態勢。李嵐的論述正是要求我們在實踐中把握好“度”:既要通過有效的“催化”釋放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巨大潛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又要通過必要的“剎車”劃清紅線、筑牢底線,確保傳播秩序可控、導向正確、生態良好。
當前,落實這一理念需要多方協同:主管部門需不斷完善精準化、科學化的治理體系;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提升依法辦網、合規運營能力;廣大網民也應提高媒介素養,自覺抵制不良信息。唯有如此,才能推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在法治軌道上實現高質量發展,使其更好地承擔起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營造有利的輿論環境。
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m.7banqi.com.cn/product/4.html
更新時間:2026-05-18 22:17:58